问题 | 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 |
释义 |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而非法侵占国有财物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此时需要看实际贪污的财产数额是多少,才能定罪处罚。那么大家知道我国规定的贪污多少构成犯罪吗?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多少构成犯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贪污罪数额认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行为侵犯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贪污多少构成犯罪以及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问题,不仅要借助于刑法的规定,还要遵循相关的司法解释才能正确判断,而一般人员仅仅是对刑法文本的规定比较熟悉,对于司法解释并不了解。至于构成贪污罪的具体该如何处罚,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做出了新的规定,各位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南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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