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有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修订)》(注:条文不是最新版本)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法人,第九条对外贸易经营者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从事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备案;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规定,不需要登记备案。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制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报关手续,第十条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家贸易管理。实行国有贸易管理的货物进出口,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的部分国有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不包括非授权企业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国有贸易管理货物和授权企业的目录应当确定,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调整公布的国有贸易管理货物,海关需要法律帮助的,不得放行,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专业律师团队会及时解答您的疑问,让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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