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肯塔基州宪法 |
释义 | 1891年由制宪会议制定,同年由公民投票通过生效,是该州历史上第四部宪法。主要内容:众议院由100名议员组成,任期2年,参议院由38名议员组成,任期4年,两院均由选举产生。例会在偶数年份1月的第一个星期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至4月15日之间举行,会期60个工作日。州长可以召集特别会议。州长是行政首脑。州长、副州长及州政府各部部长均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得连任。法院系统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巡回法院、地区法院组成。除地区法院以外,所有法院法官由选举产生,任期8年,地区法院法官任期4年,也由选举产生。宪法修正案由两院以多数通过提出,下一次选举时由公民投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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