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演者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 表演者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 表演权是公开表演和表演的权利。它是指在公共场合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在公共场合播放作品的权利。其特点是必须以开放的方式进行,面对不特定的多数。表演他人作品,应当经著作权人许可。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的身份;2 2。保护图像不失真 3。许可方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输其现场表演中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制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取得报酬。允许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此外,如果被许可人以上述(3)至(6)中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由于音像制品的传播形式往往会影响表演者再次表演同一节目时的经济收入,在扩大发行范围的过程中,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音频和视频的制作者和发行者可以获得利益。为了协调作品传播者之间的共同利益,法学家规定表演者也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外,根据《著作权法》第41条,复制作品的被许可人,经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发行、传播音像制品的,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以上是对“表演者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的回答由liba.com编辑。我们可以理解,表演者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表演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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