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请假扣工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法请假扣工资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请假扣工资标准主要是事假期间应当扣发的工资为月正常劳动时间工资/21.75天。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假期间要扣除法定公休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2、请事假是工人未提供劳动,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不能倒扣工资,所以,只能不发当天工资,请病假的时候,还需要按劳动法支付一定的最低生活费,体现人性化。 工资拓展资料: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就自然包括了因为客观原因而不得已请假的权利,相反地单位也会以为劳动者的请假而影响了正常的营业收入,为了平衡双方允许了单位可能克扣这一天劳动者正常的收入作为劳动者请假的代价,而最多只能扣除请假当天的而不能额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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