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实发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一般来说,公司实际结算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实发工资是有所出入的。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们更应该对这方面的政策规定等内容多加了解,才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应得的劳动报酬。下面小编就劳动合同实发工资怎么算这一问题进行回答与相关介绍 一、工资计算方法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正常出勤期间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计算处理的应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内容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是否需要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的问题 有的法院反映,一些用人单位加班已成为常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组成,如在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将加班费计算在内,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的问题。我们认为,第一、经济补偿从性质上看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为弥补劳动者损失或基于用人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故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第二,加班工资系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第三,从原劳动部《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来看,也应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综上,我们认为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劳动合同实发工资怎么算,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公司实际发的工资与在劳动合同中实际应发的工资有些差距,大家应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计算自己的工资。若真是遇到公司违反相关的规定减少员工的工资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积极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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