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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子需要立遗嘱公证吗
释义
    一、农村房子需要立遗嘱公证吗?
    农村的房子不是必须要立遗嘱公证,遗产继承的方式除了遗嘱继承之外还有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为宅基地不是农民私有财产,不能继承。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继承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登记机关应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中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继承法第19条,第22条以及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农村的自建房只不过是在土地使用政策上和城市的商品房有一定的区别而已,但要不要立遗嘱完全由产权人自己做决定,而且农村的自建房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即便是立了遗嘱,遗嘱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定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公证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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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