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过得并不好,想要变更孩子监护人,向法院起诉。那么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呢?具体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该意见第22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二、如何变更监护人 能变更监护人吗?答案是肯定的。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
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在确定了监护人之后,监护人就应该担负起职责,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来说,比较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其财产也由监护人保管,可以被监护人合理利用,在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之前,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自己的处分行为是否有利于被监护人,以免惹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为对于被监护人的某些财产,监护人也不能作出处分。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即使是法定的监护人也是有可能进行变更的,但此时必须要有变更法定监护人的利益才行,包括监护人死亡或成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等。以上就是对“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