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法条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在婚姻法当中,对于离婚案件当中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了严格的法令规定。在离婚案件当中,当子女的抚养权判决至一方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用。那么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法条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法条内容有哪些?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法条内容有哪些该问题主要从子女抚养的内容方面展开解答。婚姻法当中对于子女抚养权主要说明了男女双方所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对于判决抚养权之后的情况也进行了详尽的概括与分析,以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以上即为婚姻法中对于抚养权的相关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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