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要不要公证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婚前公证财产的财产不需要分,婚后财产须依法分。 具体情况需根据以下法律判定。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婚前财产的公证问题,这个并不是必须的,只是双方自愿进行的就可以了,不管有没有这个程序,这个所涉及到的婚前财产的协议都是有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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