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几年才有共同财产 |
释义 | 事实婚姻几年才有共同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取得与同居多少年是没有关系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语焉不详,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予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三)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需要认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才能更好地区分这两者。根据《婚姻法》第十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取得与同居多少年是没有关系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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