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有什么区别 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有以下区别: 1.适用事故严重性不同。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需要使用一般程序。 2.调查的警员要求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警员进行调查;而一般程序调查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3.处理方式不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一般程序需要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 二、事故认定书适用简易程序多久出具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 三、事故认定书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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