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为什么有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释义
    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证据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明。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大小,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作出裁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