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解释有哪些 |
释义 | 一、我国刑法解释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26页。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2期第23页。 (三)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29页。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48页。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不再核准类推案件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9-10页。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于1997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39页。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25页。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25页。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3期第39页。 (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3期第40页。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4期第22页。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31页。 (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33页。 (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37页。 (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40页。 (十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的通知,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40页。 (十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有关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动的通知》,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25页。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专项斗争的通知》,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9期第44页。 (十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30页。 (二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载于1999年《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243页。 (二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8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32页。 (二十二)《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载于1999年《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283页。 (二十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载于1999年《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332页。 (二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载于1999年《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295页。 (二十五)《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通知》,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30页。 (二十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30页。 (二十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4期第36页。 (二十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7期第31页。 (二十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40页。 (三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42页。 (三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11页。 (三十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1999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41页。 (三十三)33、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涉及条款为本162条、168条、174条、180条、181条、182条、185条、225条。载于2000年《刑事审判参考》第1期第46页。 (三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4期第33页。 (三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4期第35页。 (三十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规定》,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4期第36页。 (三十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5期第12页。 (三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40页。 (三十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6期第46页。 (四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7期第35页。 (四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7期第38页。 (四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7期第39页。 (四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职务是否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7期第44页。 (四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33页。 (四十五)《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载于2000年《刑事审判参考》。 (四十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3页。 (四十七)《公安部关于对爆炸物品购买证有关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8期第37页。 (四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9期第40页。 (四十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31页。 (五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量刑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34页。 (五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35页。 (五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36页。 (五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1期第40页。 (五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题问题的批复》,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15页。 (五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载于2000年《司法文件选》第12期第24页。 (五十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载于2001年《司法文件选》第1期第28页。 (五十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载于2001年《司法文件选》第2期第49页。 (五十八)《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载于2001年《刑事审判参考》第2期第55页。 (五十九)《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载于2001年《刑事审判参考》第6期第48页。 (六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载于2001年《司法文件选》第3期第37页。 二、解释刑法的方法有哪些 文理解释:按照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对刑法的解释,同时参考语法、标点符号、用语顺序等产生或者决定的含义。文理解释的说服力是有限的,需要考虑其他解释理由。 对于法律解释来说,文理解释是一种首选的解释方法。在一般情况下,通过文理解释可以获得对于刑法条文的正确理解的,就不应当再采用其他解释方法。文理解释依赖的是法律赖以表达的语言的日常意义。由于语言的文义具有多重性,因而有时需要在数个文义中根据立法精神加以选择。为了避免日常语言这种歧义性而引起对法律的误解,在法律实践中创设了专业语言,即所谓法言法语,这种专业语言是法律所特有的,例如刑法中的累犯、假释等概念,对这种法律专业术语的解释被认为是一种特殊文义解释方法。当然,在法律文本中,法言法语只是少数,大多数采用的是自然语言。由于自然语言的含糊性,因而文理解释方法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正确的法律解释还须借助于论理解释方法。 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含义。 史解释:依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罚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历史解释并不等于追求立法原意,即并非主观解释论。 比较解释:借鉴外国立法与判例以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但要善于辩析中外刑法的异同。 目的解释:根据刑法规范的目的阐明刑法规范的含义。无论什么解释方法,其解释结论必须符合罪刑法定主义,符合刑法的目的。 解释理由之间并非相互排斥,彼此之间需要配合,以探求合理的解释结论。当然,文理解释是基础,其他解释理由都必须从文理解释为前提。否则文理解释的结论具有唯一性,就不允许通过论理解释否定文理解释的结论。 进行体系解释时,要善于运用当然解释检验解释结论。当然解释蕴含了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的思路。但是在入罪时不能简单地以案件事实重于刑法规定的犯罪为由,进而认定为犯罪,还必须判断案件事实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换言之,当然解释的结论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例如,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是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将比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性质更为恶劣的行为认定为“其它”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属于当然解释。 三、我国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在我国,我国刑法解释有哪些,根据理论划分方法来分可以分为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刑法立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我国刑法解释有哪些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第两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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