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原件丢失如何补救 |
释义 | 合同原件丢失可以补签一份或者复印一份对方的原件 两种办法都需在合同注明丢失情况,并且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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