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过错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机构过错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医疗机构过错的判断标准是: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 2.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过错诉讼时效是三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过错的赔偿 医疗过错赔偿主要是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中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指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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