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清偿破产债务; 3.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4.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和解散有何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最大的区别是条件不一样,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除,债务多于资产就是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三、公司破产法人是否要还钱 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他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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