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的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由遗嘱人亲自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这一要求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了他人代写或篡改的可能性。 同时,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写,也不能打印,以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到表达。 2.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如果确为死者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时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 这一规定保护了遗嘱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遗嘱的有效要件还包括: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这些要件确保了遗嘱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遗嘱人和继承人的权益。 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一法律规定为自书遗嘱的成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遗嘱成立必备能力 1.遗嘱成立的关键在于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1)遗嘱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2)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因此,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确保自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遗嘱还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是在清醒、理智的状态下,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处分。 如果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那么该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3.遗嘱的内容也必须合法。 (1)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 (2)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如果遗嘱的内容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那么该遗嘱也将被视为无效。 ![]() 三、遗嘱形式与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共有以下几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打印遗嘱。每种遗嘱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法律效力。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一种遗嘱形式。 在办理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书写规范和签名真实性等问题。 3.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并由遗嘱人签名的遗嘱形式。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代书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见证人的资格和代书过程的真实性问题。 4.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形式。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形式。 录音遗嘱同样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录音录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问题。 6.打印遗嘱是指由遗嘱人通过电脑等设备打印出来的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除了自书遗嘱,还有哪些遗嘱形式?不同遗嘱形式有何特点?想了解更多遗嘱相关的法律知识,快来法律网,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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