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般为了保证遗嘱的具有有效性,我们都是提倡大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遗嘱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存在一些小问题导致失效,遗产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吗?以下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遗产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遗产指定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当事人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继承权人的指定,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来指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继承权证明书如果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办理的须经外交认证,在香港办理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在台湾办理的须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5、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解放前死亡的或虽然是解放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6、遗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需要委托银行代理托收的,继承人应先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系,取得银行同意接受委托的公函后,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有关的公证文书。
7、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遗产指定继承人需要公证吗的法律知识,遗产指定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但是书写的遗嘱必须是有效的,为了避免出现无效的情况最好还是公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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