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怎么解除聘任合同? |
释义 |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任合同是可以解除的!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解除聘任合同一定要通过书面的形式才可以! 1、书面情况下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聘任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 聘任机关因前款第(2)、(3)项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制公务员本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 (1)经试用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4)除《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情形外,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任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6)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聘任机关应当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有公务员法规定不得辞退情形之一的,聘任机关不得解除聘任合同,但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项情形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以书面形式通知机关后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任机关未按照聘任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未依法为聘任制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或者未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的其他情形。 ![]() 2、什么情况下聘任制公务员不能申请解除聘任合同? 聘任制公务员可以申请解除聘任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任合同的情形。 聘任制公务员申请解除聘任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聘任机关提出。聘任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任合同。未获批准前,聘任制公务员不得自行离职。 3、解除聘任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依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解除聘任合同的,聘任机关应当向聘任制公务员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聘任制公务员在本机关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九条第(二)项解除聘任合同的,聘任机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聘任合同终止是怎么规定的? 聘任合同期满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任合同即行终止。 聘任制公务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聘任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人要求不延续的除外。 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聘任机关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的书面证明,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聘任制公务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公务交接,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聘任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2022怎么解除聘任合同”的全部内容,法律网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如果您还有关于聘任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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