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政时期 |
释义 | 又称“宪法之治”。由按照宪法建立的国家机关分掌国事,实行民主政治的时期。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提出的“建立民国”程序的第三个时期,即继军政时期、训政时期之后的宪政时期。孙中山认为:只有经过军政、训政两个时期之后,才能进入宪政时期,建立起一个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主张在宪政时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举行全国大选,成立民选的政府,还政于民,实行宪政。后来孙中山否定了这一错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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