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法建造房屋的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
释义 | 一、合法建造房屋的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合法建造房屋的,在房屋建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法律网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自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房屋所有权可以质押吗 房子是不能质押的,质押是指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而可以质押的财产包括: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动产;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有价证券;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同时房子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不只是单单交出房产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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