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哪些 |
释义 | 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哪些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人。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刑事责任能力种类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种类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部分情况下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怎么判 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中,如果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则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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