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条件 1.互换需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界定,应区分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集体。 2.互换必须是为了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才能进行流转的一种方式。 3.互换后承包方原有的承包关系消灭,新的承包关系产生。 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根据承包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流转方式,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的,但是要在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才可以继承。法律网提醒您,承包期限届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按照继承法规定实施。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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