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释义
    大家可能听说或者遇到过身边的朋友离婚以后选择在婚的,此类情形就是所谓的二婚,婚姻法对于二婚的情形也是有所阐述,为了更加适应婚姻问题处理的需要,新婚姻法对于二婚的问题也做了说明,新婚姻法二婚的内容也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具体的在新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具体的变化,有想深入了解的,可以随小编到本文了解一番。
    一、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不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不许离婚的情形一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
    2、不许离婚的情形二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3、不许离婚的情形三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但我们注意到,《婚姻法》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4、不许离婚的情形四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目的就是确保二婚的夫妻双方能够不在发生婚姻问题,这也是对婚姻的一种约束,当然婚姻法只是一种约束,能不能够确保婚姻继续维持,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共同扶持和谅解,互相包容,共同创造美好的婚姻,确保不发生大的婚姻问题,确保不发离婚的事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