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办 |
释义 | 一、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如何办 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处理方式: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二、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 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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