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 |
释义 | 【为您推荐】莲湖区律师 广宗县律师 长子县律师 萍乡律师 巨鹿县律师 松山湖律师 金安区律师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属于事故中最后的一步了,在此之前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具体的认定。在不同的责任下,当事人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那要是认定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话,此时应该怎么赔偿呢?法律咨询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怎么赔偿 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你承担次要责任,一般需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在双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认定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的话,此时自己负的就应该是次要责任。那么对事故造成的损害,对方就不会作出全部的赔偿,而是根据自己承担的主要责任进行实际的赔偿。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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