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中标后不签合同应采取哪些措施应对风险 |
释义 | 一、工程中标后不签合同应采取哪些措施应对风险 中标人不签合同的处理方式有: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二、工程招标必备条件有哪些 工程招标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三、中标通知书属于要约吗 法律网提醒您,中标通知书不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是对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既对双方诚信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又不属于缔约合同,是一种缔约承诺,没有合同一样的法律约束力。 由此: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到达对方前,招标人可以收回,因为对方还没收到,不存在违背承诺,不存在负法律责任。 2.到达对方后,招标人也可以收回,中标人接收后也可以拒签合同。但是,法律约束力怎么体现?因为任何一方违背承诺,都会给对方造成损失,所以不论是招标人还是中标人,导致中标通知书发至对方后不能签订合同的,必须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注意不是违约责任,过失方要向非过失方进行补偿,不是赔偿。这已有司法判例。 引用法条: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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