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证一个人名字过世继承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夫妻房产证一个人名字过世继承怎么办理 只要确认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去世时,该房产只有一半的价值能作为遗产存在,另一方属于生存一方的财产。对于作为遗产的那一半,按照继承规则办理即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了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办理;如果没有订立或者遗嘱、遗赠协议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纠纷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产继承纠纷在哪里起诉 房产纠纷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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