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租赁合同违约处理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方法是: 出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履行支付租金、继续租赁等义务。若对方怠于履行义务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租赁合同违约金的上限 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在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之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数额,一般认为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均为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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