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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的本体论
释义

法的本体论

探索和阐释法的本原即法的存在的必然性及存在的根源等问题的法哲学理论。法的本体问题是法哲学不可回避的,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法学家从不同的阶级立场、不同世界观出发,对法的本体有不同的态度和看法。有些法学理论就否认、掩饰法的本体问题,终不能科学认识法律现象。一般说来,唯心主义法学把法归结为神的意志、某种神秘精神或某种心理现象,而旧唯物主义法学在本体问题上也不能彻底贯彻唯物主义原则,往往孤立地看待法的根源,把本质论问题与认识论问题分割开来,最终在理论上陷入唯心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明确承认法的本体问题的存在,并科学地揭示了法的真正本体、本原,即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个意志的根源在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法是一定社会关系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法不能从其自身或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解释。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法的本体问题上的立场和观点,揭示了法的本质,成为整个法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并与形形色色的其他法哲学理论划清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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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5: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