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哪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 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 申请执行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执行书、生效判决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三、强制执行申请人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如果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有执行金额,且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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