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清算组织法律地位探讨
释义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清算问题存在着众多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基本上明确了公司清算期间诉讼主体地位和实体权利义务的承担。然而,公司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究竟如何?其享有的职权是什么?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甲企业与乙银行原存在借贷关系。后甲企业决定解散,即由其股东组织清算组清算甲的债权、债务,清算组未以书面方式通知乙银行。但在甲企业清算组于有关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中,明确载明了债权登记的截止日期。乙银行因有关资产保全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致错过债权登记日。后乙银行因向甲主张债权,方知其已进入清算的事实。乙银行遂提出登记债权的申请,遭甲企业清算组拒绝。甲企业清算组认为,乙银行未遵守清算公告上的申报债权时限,无权要求补办债权登记手续。乙银行则认为,甲企业清算组发布的债权登记日期,并非司法裁决,不能产生类似于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银行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甲企业清算组应对债权加以登记。
    在该案例中,认定清算组在法律上的地位和职权直接决定了对其债权登记效力的认识。
    公司清算组织法律地位
    民法通则第四十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该条未对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加以明确规定。
    在学理上,公司在解散后债权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规定。第四,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法国商事公司法》第397条规定:“全体股东,包括无表决权优先分息股的持有人,在清算结束时,被召集开会以对最后的账目、清算人管理的交卸清楚证明书,以及清算人卸职作出决定,并对清算结束予以确认。”我国公司法未对清算确认程序作出规定。
    
    引用法条:
    [1]《法国商事公司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2]《法国商事公司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3]《法国商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1: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