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 |
释义 | 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哪个机关可以吊销驾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 三、驾驶证罚款一直没处理会怎么样 驾驶证罚款一直没处理每天加处罚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同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