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辞职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签订合同辞职后怎么处理 签合同之后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劳动者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辞职工资未结清怎么办 辞职工资未结清的处理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辞职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辞职不能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反之则不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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