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释义
    一、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什么时候为止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18岁时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校就读的,父母仍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网提醒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未成年抚养费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2: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