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要负赔偿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因为有要事急需辞职,但公司老总却以我的应聘信、工资签收清单、离职信来威协我,说是如果在这个月内离职,若是由于我的缘故而造成公司损失要我来赔偿,请问这种没有签劳动合同而要我承担损失的做法是合理的吗? 浙江杭州陈女律师回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没有对劳动期限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你应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四川成都康健忠律师回复:你们已经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好吃你个蛋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政责任。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并且不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鉴于此,律师建议你以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律为由,力争于公司进行谈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不仅可以要求补签从入职至今的合同,当然合同条款应在合法的情况下协商确定,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为你补缴各种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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