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及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公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1、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属于本院管辖; 被害人告诉;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以下情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不属于高法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 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被告人死亡的;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3、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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