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监护人责任有什么? |
释义 |
施工监护人责任有什么? 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等等。 一、施工监护人的责任 1、各部门安全员需对本部门监护人员进行培训,现场监护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监护; 2、现场监护人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3、现场监护人需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按动火作业票实施),达到作业要求,各部门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禁止作业; 4、现场监护人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并报部门安全员确认; 5、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作业过程的“三违”现象; 6、现场监护人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7、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严禁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8、现场监护人员应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扑灭初起火灾; 9、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施工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对施工监护人的具体要求 1、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措施。 3、监护人应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6、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向相关负责人申请变更监护人,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7、各类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作业。监护的范围不准超过一个作业点。 8、二级动火票、二级及以下高处作业票由分厂审批;一级动火票、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票、受限空间作业票、活动楼板作业票由安环部审批;特级动火或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领导审批。作业票证不得有空项,若存在空项,监护人可与票证办理者联系并拒绝监护。 综上所述,施工监护人应该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这样不仅仅是对工程的负责人,也是对后续工程的使用负责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上报。监护人本身也应该保证自身的廉洁性,不得徇私枉法,贪图小利。而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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