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没有约定出租期限怎么办? |
释义 | 真实案例: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承租乙的房屋,租金每年2万元,未约定租赁期限,一年后,乙以房地产市场涨价为由要求增加租金至每年3万元,甲以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为由指责乙涨房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分析:1、什么是租赁?《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即不得是无期限的)。 2、《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房东乙应当就租金问题先与甲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乙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甲)。 实践中,很多租赁合同的条款不够完善,甚至有些只是口头约定,这就造成日后各种纠纷层出不穷,要避免争议应首先在合同订立阶段做到全面、严谨,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律师拟定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