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套房、三套房如何认定? |
释义 | 二套房、三套房如何认定? 新政规定,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二套房、三套房的认定,依据的将是“认房不认贷”,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屋计算。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一个家庭目前拥有1套住房,再购房就是第二套。拥有2套,再购房就是第三套。而不是以使用过多少次贷款来计算。即便以前是全款购买的房屋,只要目前还在自己名下的,再购房就算二套房。 此前,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同银行标准千差万别。 有的银行表示,只要之前没贷款买过房,在人行征信系统上查不到贷款买房的记录,不管实际上是第几套房,都按第一套房的标准执行;有的银行则表示,只要能提供直系亲属资料,证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水平,则即使是第二次贷款买房,也可按改善型住房来处理。甚至有银行表示,即使曾经贷款买过房,只要第一套房贷已还清,再次贷款买房也可按第一套房贷执行。 此次,国务院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可以预见,不久相关部门就会就“二套房”出台认定标准细则。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系统对接的问题,导致留下很多空子,比如由于银行系统与房管局系统不对接,因此银行在审查是否第二套房时,就往往只依据人行征信系统的记录简单认定。此外,以家庭中不同人名义购买的房子,也很难区分。 也有业内人士呼吁,对曾贷款买过房但已售出,再次购买唯一住房的客户,有关方面应详细规定给予支持。 详细问题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