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以确认合同的成立 |
释义 | 一、什么时候可以确认合同的成立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 1.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合同书形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前可以解约吗 法律网提醒您,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的方式取消合同,由于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也不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有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交付了定金的,也可能面临定金无法退还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三、合同成立需要哪几个阶段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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