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 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二、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有时间规定吗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时间为2年。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超过两年的,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法律网提醒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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