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量刑标准盗窃380万判几年 |
释义 | 一、山东量刑标准盗窃380万判几年 盗窃380万属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盗窃罪的相关内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盗窃罪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等情形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山东量刑标准盗窃380万判几年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盗窃380万属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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