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哪些欠条不受理的意思是即使有欠条,债权也无法得到法院支持。那么这样的欠条有哪些呢?具体有: 1、因不合法的借贷关系,所形成的欠条。一般是指从事非法活动之债、高利贷利息之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之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之债等,因为上述的借贷关系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上述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一方不是真实意愿所写下的欠条,写了也是无效的。这里面存在的情形包括:暴力威逼写下的欠条,乘人之危或威逼利诱等情况下,对方迫不得已的情况写下的欠条。 3、欠条的内容所显示的公平性严重缺失,或者表述和理解有重大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写下的欠条也是不能生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在这里需要注意时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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