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需全额返还 |
释义 | 市民张老太将一笔养老存款委托小儿子保管,哪知其竟偷偷将钱取出。张老太多次索要未果,只得将儿子告到法院。儿子表示愿还,但要扣除给母亲看病、为父办丧事的费用。日前,钟楼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女的法定义务,判令小儿子全额还钱。 张老太今年80岁。几年前,她和老伴将一张6万元的存单交给小儿子保管。2011年老伴病逝,张老太一人孤单寂寞,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时常要看病,便向小儿子催要存单,对方一直不给。去年8月、9月间,她到银行查询,竟得知该存单本息共6.2万元早已被小儿子取走,于是便让他还钱,却无果。 因老伴去世前立有遗嘱,明确其名下所有财产归大儿子所有,张老太遂和大儿子一起将小儿子告到钟楼法院。 庭审中,小儿子称他虽取了钱,但都用在了父母身上——母亲出车祸,他拿了1.6万余元;父亲过世,他花了2万元,他愿意还钱,但须扣除上述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这6.2万元是张老太和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3.1万元归张老太所有,剩余3.1万元依照遗嘱由大儿子继承,小儿子应当返还。对于他提出这些钱本应用于父母,其为父母花费的3.6万余元应予扣除的辩称意见,法院认为他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父母与其约定了这些存款的用途,而赡养父母本是子女的义务,此要求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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