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转让买期房有风险 |
释义 | 问:去年11月,我通过当地一房屋中介,以“定金转让”的形式购买了一套108平方米的小区住宅(期房)。与房东签订转让协议后,他支付了5000元定金。双方约定,交房后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今年6月交房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因房价陡涨,卖方不愿按原定的价格买卖,提出将5000元定金退还。对此我非常难接受,因为去年11月到今年6月,本地的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我的损失由谁来赔付? 答:通过定金合同买期房,对于购房者而言风险很大。 因为这种协议没有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虽不影响上下家法律效力,但缺乏对第三家进入的约束力。因此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房落他家的情况。其中也不乏上家因利益驱动,而出现违约现象。 在合同签订前、交付定金前,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审查卖方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如不是,双方签订的“定金转让”合同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二、所购房屋本身有无纠纷。设置了抵押和用以提供了担保的房屋不能够买卖。 三、被法院或公安、检察院扣押的房屋,因涉及经济纠纷不能进入流通市场。 四、购房者有必要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以辨房源真伪。 五、签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陪同以避免交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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