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赔偿给对方带来的损害,包括财物损害和人身损害,财物损害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人身损害一般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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