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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后车上货物怎样取出
释义
    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后车上货物怎样取出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后车上货物取出的方式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3.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4.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二、可以扣留肇事车辆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三、交通事故要扣留多久的机动车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期限是:最长不超过40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新法对此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既保护了伤者的权益,又体现了对车主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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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