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怎么交税 经济补偿金交税需要看补偿金金额,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部分要缴纳个税。超过的部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 三、被辞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被辞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无过错被辞退的;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 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4.用人单位破产或因行政处罚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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